每周刑事资讯要览【10月24日—10月30日 第1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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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两高两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 部署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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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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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两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 部署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意见》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又一重要举措,从“充分认识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巩固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成效”、“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质发挥值班律师法律帮助作用”、“健全完善衔接配合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六个方面,就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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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两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 部署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解读
2017年10月,自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594个县(市、区)参与落实,占县级行政区域总数的90%以上,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大幅提高,刑事案件被告人人权司法保障进一步增强。而本次发布的《意见》的核心要旨则是在巩固审判阶段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成效基础上,将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前延至审查起诉阶段,对于试点工作区域、刑事辩护全覆盖的案件范围、试点工作具体程序、试点之下辩护律师的职责与权利等进行了指引性规定。除此之外,《意见》还基于《法律援助法》的规定,对于在各个诉讼阶段实质发挥值班律师法律帮助作用的问题进行了更深层次的强调说明,对于公检法司在此之中的配合义务、告知义务与权利保障义务等进行了更切实际的阐释列举。总的来说,本次《意见》系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中的又一里程碑,而在辩护律师大量介入审查起诉活动的同时,对律师阅卷权、会见权的保障与对律师意见的充分听取才是让刑事辩护全覆盖落到实处的关键,才是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根本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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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指出“培养好少年儿童是一项战略任务,事关长远”,特别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社会各界都要重视培育未来、创造未来的工作,关心爱护少年儿童”。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中肩负重要责任。2021年6月,党中央制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完善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保护体系”。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保障党和人民事业永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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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本次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主要聚焦两个方面,分别为近年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暴露出的新问题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工作方法及改进措施。从报告的具体内容来看,2018年以来,无论是未成年人犯罪数量还是侵犯未成年人犯罪的数量,均呈现上升趋势,其中未成年人犯罪主要集中在盗窃、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侵犯人身财产类犯罪,侵犯未成年人犯罪则主要集中在强奸、强制猥亵等性侵类犯罪,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教管及犯罪预防等工作仍需进一步落实到位。目前,检察机关针对上述两类犯罪的司法态度非常明确,对于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从严惩治、绝不容忍,后续检察机关将为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建议,在刑事诉讼立法层面对未成年人司法特别程序与特殊保护制度进行研究,在法规衔接层面对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衔接的刑事法律法规提出完善建议,以此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
编辑简介
林东品
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第四届“东方大律师”,全国优秀律师,一级律师
业务领域:刑事辩护
邮箱:lindongpin@bhslaw.cn
李腾
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
业务领域:刑事辩护
邮箱:liteng@bhslaw.cn
胡欣琪
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
业务领域:刑事辩护
邮箱:huxinqi@bhslaw.cn
滕镇远
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律实务法律硕士
业务领域:刑事辩护
邮箱:tengzhenyuan@bhsla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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